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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2021/12/22 11:14:00 浏览量:4925 点击收藏 分享

  2020年,省科技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依法治省工作任务目标,推进厅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厅长为组长、厅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厅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全年厅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建设工作汇报1次。印发《省科技厅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湖北省科技厅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事事有安排。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书记、厅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厅法治建设。2020年党组中心组先后组织了5次法治专题学习,集中学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民法典》等重点内容。先后召开党组会34次、厅长办公会10次,对依法防控疫情、新冠肺炎科研攻关、科技法治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进行民主决策部署。强化制度建设,依法依规行使职能。省科技厅法治政府建设进步明显,为打赢疫情防控科技狙击战、实现科技创新引领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医疗救治与疾控组科研攻关专班荣获湖北省抗击新冠疫情先进集体表彰,有效支撑了创新强省建设。三是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保障。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厅年度经费预算,单独列支20万元用于普法宣传、聘请法律顾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等,保障厅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放管服”改革,优化科技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会同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为科研经费使用予以放权、松绑。推进验收管理制度改革和流程再造,精简验收材料,优化验收程序,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二是优化科技领域营商环境。成立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制定出台《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科技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提出“建立健全公平竞争的科技创新环境”等14条具体举措。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和审核制度,完善科研项目信用“红黑名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创造公平完善的科研法治环境。推进“互联网+监管”,根据监管事项,制定检查实施清单和实施办法。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要求,对21项行政服务事项进行流程重构,并实现与“一网通办平台”的深度对接。大幅压减行政审批时限,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由14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禁借科技行政服务职能对企业搭车收费、摊派收费,全厅涉企事项零收费。

(三)提升科技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科技创新法规体系建设。开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实施一周年评估,起草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情况的报告并向省人大报告。组织开展修订《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前期调研。二是强化创新政策供给。出台“科技稳经济22条”、《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方案》等4份文件,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创新发展。会同相关部门配套出台《湖北省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促进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等16份政策措施,强化推进落实。三是加强法规政策服务。开展“科技创新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月”等系列活动,线上组织4场专题政策“云直播”;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分级分类推送“政策工具包”,为创新主体提供“零距离、不接触”的政策宣传解读服务。累计9200余人次在线观看,解答各类典型政策难点问题43个。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规范行政决策。修订出台《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及备案审查工作规则》《省科技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试行)》,规范重大决策事项程序,审核备案16件拟出台规范性文件。对51件我厅起草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组织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不一致内容的专项清理,组织开展厅本级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并邀请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高校教授、专业律师和第三方评估机构专家对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保证科技政策文件规范、合法、权威和有效。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立以政体处为主、厅法律顾问为辅的法治工作队伍,为全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供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厅法律顾问协助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方案20余次,为省信息院所属杂志社改企转制、汤华波诉讼案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三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制定《省科技厅行政执法实施细则(试行)》,在省科技厅2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落实文字、音像等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目录及标准等,促进科技领域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五)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依法有效化解矛盾争议。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纳入日常公文、会议、业务办理等程序,进一步完善厅门户网站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等。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48条,受理公民、法人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按规定时限办结。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厅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国家、省有关科技创新政策和解读材料。疫情期间建立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重大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涉及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的网络舆情加强跟踪分析和研判,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在厅门户网站设立了“为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科技力量”专栏,在中央和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发稿45篇,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打好疫情防控科研攻关攻坚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我厅全年在省阳光信访工作平台办理信访件51件,线下接待来访人员26余人次,共完成“12345”服务热线诉求27项,满意率100%。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深化学法用法。厅党组带头学法,厅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20年度全省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优秀率均为100%。在干部教育培训、“科创讲堂”、政策培训班中,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开展新任干部宪法宣誓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二是创新普法宣传。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邀请天津大学陆明远教授为厅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国家安全网络讲座,武汉大学陈本寒教授开展《民法典》学习讲座,华中科技大学秦小建教授开展宪法学习讲座;开展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厅系统800余人次参加疫情防控网上法律知识、民法典、宪法宣传有奖竞答,在厅门户网站“法制宣传”专栏等新媒体,及时进行疫情防控正面信息和法律知识推送,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依法开展防疫工作。三是总结梳理“七五”普法工作。对照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和我厅《湖北省科技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抓紧落实,并向省普法办报送“七五”普法自查报告和总结报告。四是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会议室等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建设法治宣传阵地;制作《法至最后一公里,激活科技生产力》《民法典,让科技“善”舞》《宪法让“科技之光”点亮未来》等法治宣传动漫和微视频,普及法律法规;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营造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省科技厅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普法用法实效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行队伍不断壮大,但是在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力量相对薄弱,二是法治宣传实效有待提升,三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科技工作的能力,推进省域科技创新治理现代化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为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治建设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围绕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党组中心组学法等制度,将法治建设工作与科技改革创新工作同步推进。

(二)突出重点工作,加强科技立法。

  加强科技领域立法工作,组织开展《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和《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修订的前期调研。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并重,对涉及我厅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厅本级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科技创新治理。

  起草《关于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强顶层设计和谋划。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建设完善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和跨部门联合奖惩制度,全面提升“互联网+科技服务”水平。探索常态化政策服务机制,构建完善“科技大宣传”格局。

(四)规范行政决策,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规范决策行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厅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制审核。

(五)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普法实效。

  坚持“科技普法”和“普科技法”并重,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科技手段优化法治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新的法治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实效。结合日常科技工作,加强《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等科技法规的宣传解读;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讲好科技故事,促进发挥宣传活动社会效果。

(六)强化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制度。

  建立省科技厅权力清单,及时清理公布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调整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位。出台《省科技厅行政执法实施细则(试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